公租房不可转租,违者应退回。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若擅自转租、改变用途、破坏装修、从事违法活动或闲置超过6个月,应退回公租房。如拒不退回,政府可限期要求退回,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给别人。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擅自转租或调换的,公租房应予退回。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公租房转让规定及限制
公租房转让受到一系列规定和限制的约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租房的转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首先,转让方必须是合法的公租房承租人,且在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下,方可申请转让。其次,转让过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此外,转让价格必须合理,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限制。对于转让对象,通常只限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而不包括商业机构或非法居住者。公租房转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益,防止滥用和非法转让。因此,在进行公租房转让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公租房转让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和规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擅自转租或调换公租房将面临退回的处罚。公租房转让必须符合条件,经过审核和批准,并且转让价格需合理。转让对象通常限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权益。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公租房制度的有效运行,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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