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同意书不签可以做手术吗
所以必需有人授权才可以开始治疗,不管是治疗结局是救人还是杀人。家属没有签署手术同意书的情况下,医生是不可以给患者做手术的,应当延后做手术,与家属确定下一次手术的时间。但是出现紧急威胁生命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先予以施救。
医生对患者的身体没有处置权。
普通情况可以有“双方默认”的简单授权。像手术这么重大的决策,如果没有完善的文字授权记录,即使结果良好,患方也可以控告侵权,并且理论上应该得值。
手术同意书里面有这样一条: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没有签署手术同意书的情况
1、对一般手术,必须取得患者或者家属签署手术同意书后,才可以进行手术。未签署手术同意书不能进行手术。
2、对于援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急救手术措施。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综上所述,家属没有签署手术同意书的情况下,医生是不可以给患者做手术的,应当延后做手术,与家属确定下一次手术的时间。但是出现紧急威胁生命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先予以施救。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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