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报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警要快。遇到需报警的事情,要迅速就近拨打110,向接警员讲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事发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当时的现场情况;
二、报警时要简要清楚地反映情况,以便接警员做出准确的判断,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
三、一般情况下,报警人必须说明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报警时所使用的电话号码及日后的联系电话,以便报警台与报警人联系。需要报警台为报警人保密的,报警台会采取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保护报警人安全的工作;
四、不要乱报警、报假警。乱报警会影响其他市民的报警,会妨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报假警是扰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家长要教育好小孩不要乱打110电话。
公安派出所职责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警察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派出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充分体现公安派出所职能特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对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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