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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申请所需携带的证件

2023-06-09 来源:乌哈旅游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离婚原因证据等材料。未婚同居需补办结婚证,否则财产、子女等纠纷处理麻烦。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夫妻一方不在本地,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女方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 提起离婚诉讼的起诉状;

2. 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关系证明,如婚姻登记证明、离婚登记证明等;

4.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银行存款证明等财产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证明双方存在离婚原因的证据,如协议离婚、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等;

6. 其他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证据材料。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4、若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还应当提供离婚协议书。

一、未婚同居需不需补结婚证

未婚同居需要补办结婚证。未婚同居虽然不违法,但也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如果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起诉离婚前补婚登记。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要材料:

1、原告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原告;

2、夫妻关系证明一般可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交财产清单,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孩子的还应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向法院出具判决生效单。起诉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或者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

二、夫妻一方不在本地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不在本地的,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若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准备的有: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起诉状,有孩子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其他材料。

结语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多项证据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证明离婚原因的证据等。若是未婚同居需要补办结婚证,夫妻一方不在本地起诉离婚时需前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此外,若有孩子还应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其他材料。请提供更多细节以便我更好地帮助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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