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首次办社保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一寸照片,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即可;参加工作之后,即可以由单位代为缴纳。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应届生首次缴纳社保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届生首次缴纳社保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2.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下载申请人相关信息;
4.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办理申请。
三、应届毕业生社保办理须知
从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性质,参保学生每年每人交费20元,财政补贴100元,保障周期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大学生医保与社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平行”关系,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大学生医保和社会医保两项保险。
作为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医保周期尚未满。如果要办理职工社保,则需先回到毕业院校申请停用大学生医保。如果不续费,大学生医保会在明年的8月31日一年周期结束后自动停止。大学生医保停办后,即可办理社保。两份保险缴纳的空当期无需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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