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2022-05-22 来源:乌哈旅游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旨是监督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犯罪行为,并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监察委员会还负责监督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的公职人员,并提出监察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程序包括立项、制定方案、报告情况和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

法律分析

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如下:

1、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4、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监察程序是什么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的规定,监察委员会拥有以下职权:对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道德操守以及职务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调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派出监察机构对有关机关、组织、单位和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并提出监察建议。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监察程序包括立项、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实施、向上级机关报告检查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