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一种对服刑的犯罪分子在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态度后,根据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然而,并非所有服刑人员都有资格获得假释,只有那些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改造,并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人才能获得假释。因此,对于累犯以及因暴力性犯罪(如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允许获得假释的。
法律分析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的性质决定了不是所有服刑人员都可以假释都,假释必须是对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改造,提前释放不至于继续危害社会的犯人。因此,在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中有一个限制条件,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拓展延伸
假释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假释的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是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谋杀、强奸等严重犯罪通常不符合假释条件;二是犯罪前科和犯罪记录,有重复犯罪或多次犯罪记录的人较难获得假释;三是犯罪的危害后果,如果犯罪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假释的可能性较低;四是犯罪的态度和悔罪表现,对于没有认罪悔罪或态度不良的人,假释机会较少;五是社会风险评估,考虑犯罪分子是否对社会造成威胁;六是刑满释放前的行为表现,是否有积极改造和参与教育、职业培训等;七是受害人意见和社会舆论的影响,相关方的反对或支持也会影响假释决定。总之,假释的限制条件是多方面考虑的,需要综合评估犯罪分子的情况和社会的利益,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结语
假释,作为一种附条件提前释放制度,对于符合严格条件的服刑人员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机会。然而,假释并非适用于所有服刑人员。累犯以及因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假释的限制条件包括犯罪性质严重、前科记录、犯罪后果、态度悔罪表现、社会风险评估、刑满前行为表现以及受害人意见和社会舆论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社会安全和公正,是假释制度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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