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薪酬。核算自己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薪酬核算,包括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各种补贴和补贴、加班薪酬、奖金和特殊情形下付出的薪酬。自己薪酬高于当地员工平均薪酬3倍的按当地员工平均薪酬3倍核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按当地最低薪酬规范核算。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一、成都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文件规定
四川省人社厅召开的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2017年7月26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全省法官、检察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考核奖金核定兑现工作。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制定引进高校院所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面向社会承担技术服务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稳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市(州)、省直部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薪酬考核兑现工作,改革后人均薪酬为35万余元,降幅达8%,个别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下降幅度达78%。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决定我省今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今年下半年,在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将创新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办法,落实高校院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等激励政策,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指导,研究制定我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推进地方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试点方案,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二、劳动纠纷赔偿会计处理
1、个人所得税:补偿金额在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一次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符合上述个人所得税部分的金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税前列支.3、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章工资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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