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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不执行怎么处理

2021-05-11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签了不执行处理方式:

1、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废除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义务的,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的,先履行的一方不能证明不履行有免责理由的,构成违约;

3、合同约定终止时间的,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

4、如果双方同时履行,双方都不履行,可能会导致双方违约,并根据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债务人的法定权利都有哪些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以下四项: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同时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其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权便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的,达到履行期限的另一方享有不履行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即履行后的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成立后,当有证据表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应先履行的一方有权在对方不履行或提供担保之前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返还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违约责任是否属于合同清算条款

违约责任属于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即使合同被解除了,守约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违约责任不会随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守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属于合同清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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