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购买自然灾害保险,不存在赔偿问题。政府会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不是赔偿。农户要想获得赔偿可通过上相应农业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列明的条款,在达到条款规定的损失程度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政策性农业保险为财政补贴保费的保险,农户只需缴纳保费的20%即可。赔偿金额应依照损失程度,按照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
一、自然灾害补贴所需材料:
1、《申请自然灾害救助申请书》,收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自然灾害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荷塘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审批表》;
2、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由村组联评小组对拟救助名单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无异议或评议不能成立的,经办人在《荷塘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流转镇、街道;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镇、街道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在《荷塘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对受灾对象进行抽查,并将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在村、社区及镇、街道进行两级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