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登记在该人名下应当视为该人个人财产,离婚时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2、一方婚前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应为共同财产;3、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几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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