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夫妻一方当事人不要孩子的,而另一方想要孩子的,那么孩子可以由另一方当事人抚养。2、当事人对孩子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如果是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则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