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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别人发生纠纷时,不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非诉讼途径

2024-01-18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寻求法律保护时享有什么权利? 1、有要求处理权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2、《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3条规定: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这里规定了老年人要求处理或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其合法的权益,而不是其他不合法的权益,必须是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的,否则,就没有要求处理权或提起诉讼权。 3、老年人由于年老体弱,有的行动不便,有的视力、听力、口头表达能力变差,有许多老人没有文化,以及其他原因,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自己不能直接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或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要求或代为提起诉讼。 二、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 1、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解决,如老年人认为自己的 养老金 或医疗待遇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害人所在组织或者侵害组织的上级机关处理,老年人认为其家庭成员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处理。 2、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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