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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怎么办

2020-09-09 来源:乌哈旅游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原告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一、孕期离婚协议书如何书写

孕期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以及住址等;

2、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协议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离婚协议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要户口本吗?

办理协议离婚的,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户口本。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的,需要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出生证以及相关证据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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