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责任由承揽人承担,但定作人若有过错也需承担责任。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履行情况确定,承包方需修理、返工或支付逾期违约金,发包方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后,违约方仍需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一、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承担责任的是什么
承担人与定作人之间是普通的商业合同关系,定作人只负责接收工作成果,承揽人只负责制作,双方没有任何从属关系;
所以,对于承揽事务造成的损害,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什么来承担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是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来定的,谁违约谁承担责任。
承包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偿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
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给付逾期违约金。
《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三、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有什么
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违约责任,具体承担方式如下: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补救的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的责任由承揽人自行承担,但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方面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而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则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而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无偿修理或返工、支付逾期违约金等。违反合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合理的违约金数额,但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请在违约后支付违约金的同时继续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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