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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对销售假药者从轻处罚?

2023-08-03 来源:乌哈旅游

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销售假药未遂者,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期内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会受到不同刑罚,其中严重后果会导致更重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外情况未能成功。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和减轻处罚情节将影响判决的刑罚幅度。

法律分析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销售假药未遂的,应该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期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拓展延伸

药品违法销售者是否应减轻处罚?

药品违法销售者是否应减轻处罚?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减轻处罚可能会给销售假药者带来不公平的优势,降低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甚至可能导致更多人从事类似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如果销售假药者是出于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可以考虑适度减轻处罚,并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权衡公平与威慑的关系,确保对销售假药者的处罚既能起到警示作用,又能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人道主义因素。

结语

对于未遂犯,可以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销售假药未遂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期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决定是否减轻处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对违法者特殊情况的人道主义考虑。确保对销售假药者的处罚既有警示作用,又能公平合理地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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