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全称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的待遇和保障:
1、低保户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不同的地区给予的额度是不一样的,各地区的低保用户需要根据自己所在地进行判断;
2、可以享受到医疗救助,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
3、此外城市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有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补,城市低保边缘户40%补助;
4、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住宿生生活补助费政策,按城市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
综上所述,低保的全称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大的好处是保证基本生活,最大的坏处是不利于自尊心与自信心的培养。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