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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单位保存的规定有什么?

2020-07-03 来源:乌哈旅游

对于在职员工,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直保存。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再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可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

一是建立指定专人专管制度,将劳动合同文本及时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定期清理劳动合同存档情况,查漏补缺;

二是建立实行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制度,载明员工姓名、职务、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基本内容,请员工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

三是如果发生劳动合同文本遗失的,应与员工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文本。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在厂里上班要签劳动合同吗?

1、在厂里上班,会与工厂建立劳动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合同的,工厂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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