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应当到当地的户籍部门来进行开具。
亲属关系一般是指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如果父母与子女、夫妻、兄弟姐妹的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则户口簿可以直接证明上述亲属关系。但往往在生活中夫妻的户口可能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子女长大后户口会迁出,兄弟姐妹有了各自的家庭,户口也会迁出。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老人去世如何开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应当到当地的户籍部门来进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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