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2020-07-18 来源:乌哈旅游

收养和领养的区别在于,领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称呼,收养是法律上的称呼。根据法律规定,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

一、户口本上养子对以后有啥影响没有

领养孩子一般不会在户口本上显示,若户口本上注明的是养子,可以申请更改。领养的关系一般体现在领养证《收养登记证》上。《领养证》全称是《收养登记证》,是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收养人要对被收养人履行相应的抚养等义务,同时被收养人也要履行对收养人的相关的法律义务。

二、领养孩子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1)无子女。即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同时,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三、收养的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有。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与养父母发生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相同,因而养子女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没有区别,养子女与父母间互为法定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