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相关手续。二: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三:缴纳工本费。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 《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四: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单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 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