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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什么意思?

2020-01-18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

一、合同签订后履行义务人变更该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履行义务人变更的处理方法:

1、协商一致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履行义务人,变更后的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人的变更属于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应当属于债权债务的转让;

2、双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也可以选择另行订立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协议的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履行义务人的合同本身就是合同,本变更适用合同中要约和承诺的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民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实践中,合同当事人经常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引发纠纷。违约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合同履行不了、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要求履行,继续履行就不太适合了。其次,对于合同标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补救措施。最后,除了继续履行和补救措施外,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也是比较常见。赔偿损失的数额应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而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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