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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申请需要满足的程序有哪些

2020-09-11 来源:乌哈旅游

本文介绍了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材料和流程。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对于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事后医疗救助两种情况。

法律分析

一、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所需材料:

1. 如果您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请务必携带以下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救助对象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医疗救助,须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做好核对申请对象身份,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金,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是给与资金结算。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救助对象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递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救助的对象身份认真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医疗救助经费情况和救助对象人数以及救助对象贫困程度、个人承担医药费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城镇“三无”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应联合当地福利供养机构共同认定救助对象,待身份确认后实施救助。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申请医疗救助,需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级民政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后按程序实施救助。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要经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对申请对象身份进行认定。

拓展延伸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步骤和要求如下:

1.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应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

2. 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户籍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医疗相关的证明材料;

3. 申请人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病历和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材料;

4. 申请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发票或医疗费用结算单等证明材料;

5. 申请人应提供医疗救助申请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先通过医疗救助信息平台获取医疗救助资格,再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无法通过医疗救助信息平台获取资格的申请人,当地民政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或乡镇(街道)民政窗口进行信息查询和资格认定。

结语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对于“一站式”即时结算,还需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申请事后医疗救助,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流程包括“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事后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或事后医疗救助获得医疗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国家采取措施,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帮助乡村医生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对乡村医生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等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九条 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技术标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普及与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医学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探索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息交流和信息安全制度,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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