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行不戴头盔违法,公安部部署“一盔一带”行动,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统计显示头部受伤是交通事故死亡主因,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宣传引导,依法查处不佩戴头盔行为,助推安全习惯养成。
法律分析
骑电动车不带头盔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公安部部署“一盔一带”相关活动,将依法查究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适用安全带行为;
2、各地根据文件指示精神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为人骑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属于违法行为;
3、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4、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拓展延伸
电动车头盔安全规定与法律要求
电动车头盔安全规定与法律要求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佩戴头盔。这是为了保障驾驶员的安全,减少头部受伤的风险。电动车头盔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备一定的防撞、防震和抗刮擦能力。此外,头盔的尺寸、材质、固定方式等也有具体要求。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车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为了自身安全和遵守法律,电动车驾驶员务必佩戴符合要求的头盔。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时头部受伤的风险,保护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结语
佩戴电动车头盔是法律要求,也是保障驾驶员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以减少头部受伤的风险。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车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处罚。为了自身安全和遵守法律,务必确保佩戴符合要求的头盔,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时头部受伤的风险,保护生命安全。公安部交管局也呼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和“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掌握车辆性能和驾驶技术,遵守下列交通安全通行规定: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并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或疾病;
(二)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四)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行驶时速;
(五)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六)遇红灯时,在车行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七)转弯前注意观察、减速慢行,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八)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九)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十)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十一)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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