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加名字吗”这个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加名字要看买房在哪一个阶段。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办理备案登记,然后拿着合同准备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登记等等。所以说,如果是在订立合同之后,尚未办理备案登记和银行抵押贷款,那么可以销毁原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重新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如果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或者已经申请了银行抵押贷款,就无法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但是,可以在房产证办理好之后,直接在房产证上加上相应的名字。
一、买房合同不见了可以补办吗
买房合同不见了可以补办。如果买的现房,全款付清,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只要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如果是预售合同,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需要登报说明丢失,3个月之后去预售合同登记部门去注销原合同,用和开发商新签订的合同备案。如果是已经贷款的合同,除了上面的程序外还需要去银行签订变更协议。
二、按揭房可以自己办房产证吗
按揭房可以办理房产证,按揭买房子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银行会在房地产局登记你的房子已经被抵押贷款,房产证上会标注了已经抵押。这样你的房子是无法买卖过户的。银行一般不拿着你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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