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几种材料: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他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1)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2)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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