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迁回娘家户口需要的手续流程如下:
1、准迁证的办理。女方需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迁移证的办理。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落户手续的办理。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户口迁出的办理。女方需要先在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然后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最后到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办理迁入手续。
如果女方是因为离婚需要迁户口的,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综上所述,女方迁回娘家户口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准备相应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完成户口迁出和迁入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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