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个人和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民法典规定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
法定监护人由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四岁孩子的监护人具体是谁
四岁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但是,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无法担任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是需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未成年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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