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证,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申请,并核对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进行;婚姻登记宣誓人,在宣誓人一栏签名;
4、提交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了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