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住了一年灯坏了一般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由承租人过错造成的灯坏了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一般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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