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女方离婚后想迁出户口,需本人亲自办理吗?

女方离婚后想迁出户口,需本人亲自办理吗?

2022-09-28 来源:乌哈旅游

离婚后,女方可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程序为:1)在原户籍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市内户口迁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迁入人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住房证明等,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获得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非直系亲属需获得派出所同意后方可办理迁移手续。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想迁出户口,不一定非要本人亲自去办的,可以出具给委托人一份全权委托书,将离婚判决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给委托人,委托其办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想迁出户口,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女方想迁出户口,通常需要本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女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离婚证明以及户口迁移申请材料,如迁移证明、居住证等。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进行面谈,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女方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户籍科,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离婚后,女方可通过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按以下程序办理:1、获取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户籍科,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