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得结合自己的真实理由吧,不可能无缘无故要求加薪, 在参照一些范文,网上很多写, 加 薪 申 请 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自2003年11月进入公司以来,至今已近三年,期间一直担任资料员职务,本着以司为家的心情,一直努力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之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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