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彩礼纠纷,未婚同居离婚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要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同居保证金是彩礼吗
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是一种合同,是对恋爱约定的保证形式。我国法律对于约定的效力,只要不是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即是有效力的。同居保证金乃双方的合意体现,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则来处理,对恋爱双方都有约束力。“同居保证金”与彩礼不同。从目的上来说,互送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缔结婚约,以结婚为最终目的和美好愿望,而“同居保证金”的目的直指同居生活,或者说是为了维持两性关系而已;从后果上来说,民间传统以及法律规定都认为,彩礼的交付不对双方当事人最终是否缔结婚姻构成约束,假若双方未结婚,彩礼即可返还。而交纳了同居保证金的一方如果事后不愿结婚或同居,就不能要求返还保证金的,这样就严重限制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甚至是人身自由。因此“同居保证金”与彩礼的性质有本质上的区别。是严重违反法律精神、也直接限制了公民身心自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婚同居是什么意思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
未婚同居的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不会受理。
但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