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追讨债款并强制扣押其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立案,通过查封、扣押等措施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保障和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有先权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有财产纠纷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中止执行法》第三十二条: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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