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销职务是指解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现任职务。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有严重错误或违法乱纪,不适宜担任现行职务时,由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予以撤职。解除其行政领导职务,但仍然保留其公务员身份。撤职不等于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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