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证还能生二胎的,应注意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县(市、区)局。
(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法规股(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局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个人审批的无效。
(4)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区计生局应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人口与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已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退还已领取的奖励费,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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