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登陆深圳市红盾信息网下载,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二、分公司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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