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苏缴纳社保新政策

江苏缴纳社保新政策

2020-03-20 来源:乌哈旅游

今年,江苏省城镇职工的养老金也会上涨,预计上涨幅度会在3%-5%之间,但目前具体的调整细则还未公布,大概需要等到6月、6月份左右。

一、北京养老金调整细则

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江苏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今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按7602元执行。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按7602元重新计发待遇,重新计发水平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今年调整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差额。明年起,上半年企业新退休人员,将先按上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预发待遇,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养老金调整。

三、河南省调整养老金的方案

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增加。

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3、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一、从2018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6号)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规定,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二、从2018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赣人社发〔2016〕16号文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有关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三、从2018年5月1日起,新余市、吉安市、宜春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省本级、南昌市、九江市、鹰潭市、赣州市、抚州市、上饶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景德镇市、萍乡市维持目前费率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降低到12个月支付水平的,停止下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