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的条件和期限。合格的上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并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上诉期限为15天或10天,从裁判送达次日起算。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相关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条件
1、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的上诉人是指依法享有上诉权的原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上诉期间简称上诉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在他的上诉期间内,都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有在共同诉讼中最后一人的上诉期届满后,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不但表明与对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上有争执,而且表明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有异议,不仅要求上级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求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通过变更裁判,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上诉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节选)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第一审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上诉的条件包括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并且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上诉期限为10天或15天,视情况而定。另外,上诉涉及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相关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支付令;
(二)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三)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五)申请强制执行;
(六)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七)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八)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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