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在传讯时及时到案。如果嫌疑人不到案,违反了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并根据情况责令其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情况,可以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分析
审查起诉期间取保的嫌疑人不到案,属于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拓展延伸
嫌疑人逃避取保候审,如何加强应对措施?
在嫌疑人逃避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为加强应对措施,需要采取一系列举措。首先,加强对嫌疑人的监控和追踪,确保其行踪的及时掌握。其次,与相关执法机构、警察部门紧密合作,共享情报信息,加强协作,提高抓捕嫌疑人的效率。同时,加大对逃犯的悬赏力度,鼓励公众提供线索,增加抓捕的成功率。此外,加强对嫌疑人家属和社会关系的调查,以便获取更多可用的信息。最后,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逃犯的警觉性,促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逃犯的抓捕工作中来。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更好地加强对逃避取保候审嫌疑人的应对,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结语
针对嫌疑人逃避取保候审的情况,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首先,加强监控和追踪,确保及时掌握其行踪。其次,与执法机构合作,共享情报信息,提高抓捕效率。同时,加大悬赏力度,鼓励公众提供线索,增加成功抓捕的机会。此外,调查嫌疑人的家属和社会关系,获取更多有用信息。最后,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警觉性,共同参与逃犯抓捕工作。综合运用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应对逃避取保候审嫌疑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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