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单位,2018年的具体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可在次年1月底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及时通知纳税人。1月、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纳税申报期分别截至当月15日。2月15日至21日,2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2日。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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