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办理简便:
1、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不一致也可办理;
3、户籍科可通过内部系统核对信息;
4、集体户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公安机关打印;
5、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办理事务;
6、户籍证明为应急使用,非法定证明。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户籍证明:
1、开具户籍证明的,只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之一即可;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户籍地址与户口本不一致的,可以凭户口本原件办理户籍证明;
3、身份证编码是终身不变的,户籍科可以通过内部系统获取当事人的人像信息,与身份证及当事人进行比对,地址不一致的,也可以开具,但要以户口所在地的为准。户籍证明:
1、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2、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3、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拓展延伸
户籍所在地的填写规则及区别:派出所与身份证上的住址有何不同?
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需要注意派出所与身份证上的住址之间的区别。派出所是指根据户口登记制度设立的警察机关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居民的户籍信息。而身份证上的住址是指个人在办理身份证时填写的居住地址。
区别在于,派出所的地址是根据户口本上的信息确定的,反映了个人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具有行政区划划分的地名。而身份证上的住址是个人当前的居住地址,可能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可以是具体的街道、小区或门牌号。
因此,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参考户口本上的派出所地址,而在填写居住地址时,应根据身份证上的住址填写。这样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结语
办理户籍证明,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之一。若身份证户籍地址与户口本不一致,可凭户口本原件办理。身份证编码不变,户籍科可通过内部系统比对人像信息,开具证明,但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户籍证明适用于集体户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打印。常住居民可凭户口本办理事务。户籍证明为应急使用,非法定证明。填写户籍所在地时,注意派出所与身份证上住址的区别,确保准确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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