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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

2022-10-23 来源:乌哈旅游

本文介绍了债权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和定义。债权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包括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均享有债权、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均为合法存在、抵销的债务为同种类的给付。而债权债务则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法律分析

一、债权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

1. 双方需互负债务,且双方均享有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二、什么叫债权债务

1、债权债务的基本含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2、债权的基本概述1、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2、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三、债务的基本概述

1、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2、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拓展延伸

债务是一种法律关系,指债主向债权人所负的债务。债务具有以下基本概述:首先,债务是一种法律关系,债主和债权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其次,债务可以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定债务,前者指债务人自愿欠债,后者指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欠债。第三,债务具有偿还性,即债务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债务。最后,债务具有优先性,即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结语

债权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需互负债务,且双方均享有债权,同时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种类不同,则可能使当事人目的难以实现。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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