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负责邻里纠纷。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基层的社区委员会可以调解。物业公司接收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处于公立心,也可以本着邻里和睦的角度参与相互沟通。
具体法定责任,物业公司没有被赋予这种权力。特别相互之间的矛盾,两家业主都找到物业让说出解决办法,物业公司是经营性企业,不是法律服务机构,不能要求一方必须怎样不能怎样。在处理邻里矛盾时,基层社区就有调解员,可以试试。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这样做。物业公司无法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居委会或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进一步调解,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民事诉讼,物业公司这样做是在使得业主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而且物业公司也不能独善其身,物业公司处理业主纠纷的倾向性太重。
被侵权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向当地电力、水务部门举报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物业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实在太差,应当培训后才能上岗。
物业不负责邻里纠纷,除了在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的相关情形,业主和业主或者其他主体发生的纠纷,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义务处理的。业主之间的纠纷可以寻求基层社区委员会帮忙解决。
一、物业公司不按合同标准提供服务怎么办
1、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2、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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