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的规定有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就属于二级医疗事故。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6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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