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是直系亲属的是不可以迁户口的,但能不能迁入要到迁入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1、非直系亲属可挂户口;
2、非直系亲迁入的,需要在亲家长期居专住,请本人和亲属携属带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在此居住证明以及亲属同意在此入户证明,到亲属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所需材料: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
(1)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
(2)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
(3)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3、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
(1)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
(2)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4、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2)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户口迁移证。
5、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
(1)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
(5)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6)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引进人才所需申报材料: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学历和职称证书;
(4)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5)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6)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7、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
(2)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
(3)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
(4)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8、夫妻投靠入户:
(1)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
(2)接收单位证明;
(3)结婚证书;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
(5)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9、父母子女投靠入户:
(1)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
(2)接收单位证明;
(3)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
(5)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10、近亲属投靠:
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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