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六条 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章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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