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撤销。农村 低保户一家人的户主去世后低保不会取消,要重新认定新的户主,并进行低保核对,剩下的低保人口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如果全家低保全部取消,需要乡镇政府或者民政部门投诉。低保户做为弱势群体需要我们社会共同关注帮扶照顾。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是什么?的,可以申请低保。
由上可知,低保是对家庭人员平均收入计量,家庭人员离世一人,其余人如果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水准就应继续享受低保,否则应予撤销低保。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