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私了,女方变动赔偿金额构成敲诈勒索罪吗??强奸私了,女方变动赔偿金额构成敲诈勒索罪吗?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是不能私了的,即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被害人如果以向公安机关告发进行威胁索取财物的,可能成立敲诈勒索,数额超过当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各地不一,例如河南省为5000元),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要依据公安机关取证来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为二千元至五千元,各地标准不一。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