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按揭中的房产要加名如何处理

按揭中的房产要加名如何处理

2020-02-04 来源:乌哈旅游

按揭房产加名需先提前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然后按以下流程办理:1、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2、提交身份证明、还款证明等材料;3、审验通过后核发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登记事项完成后核发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分析

按揭中的房产要加名可以在提前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还清贷款证明等材料;

3、审验材料并通过后,核发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拓展延伸

房产按揭转让:有效解决处理问题的方法

房产按揭转让是一种有效解决处理问题的方法。在处理按揭中的房产时,可以考虑将房产按揭转让给他人。这种方式可以帮助解决因按揭负担过重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困扰。房产按揭转让可以通过与购房者或投资者进行协商和交易来实现。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确保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同时,还需要考虑按揭贷款的结清和转让手续的办理。通过房产按揭转让,可以有效减轻负担,实现资金流动和投资回报。因此,房产按揭转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处理问题的方法。

结语

房产按揭转让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需要遵循一定流程。申请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验后核发权属证书。在转让过程中,需确保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规性,保护双方权益。房产按揭转让可减轻负担,实现资金流动和投资回报。因此,房产按揭转让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